豫晋陕签署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新华社·2025-09-17 20:25
协议签署与核心机制 - 河南省与山西省、陕西省正式签署黄河流域(豫晋陕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1] - 协议以风陵渡大桥国控断面为补偿断面,山西和陕西作为共同上游,权责分担比例各为50% [1] - 补偿标准分为水质类别补偿和水质指数变化补偿两部分 [1] 水质类别补偿细则 - 若年度水质为Ⅱ类,上下游互不补偿;若为Ⅰ类,河南省共补偿山西省和陕西省6000万元 [1] - 年度水质在Ⅱ类基础上每恶化一个类别,山西省和陕西省共补偿河南省6000万元 [1] 水质指数变化补偿细则 - 月度关键污染物指数较上一年同期每下降1%,河南省当月共补偿山西省和陕西省5万元 [1] - 月度关键污染物指数每上升1%,山西省和陕西省当月共补偿河南省5万元 [1] - 该项水质指数变化补偿单月最高限额为200万元 [1] 协议意义与资金用途 - 此次签约是河南省继2023年与山东省续签第二轮协议后,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上的新突破 [1] - 标志着保护责任共担、流域上下游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1] - 补偿资金次年清算拨付,主要用于环境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产业结构调整、生态补偿等相关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