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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丰富企业破产制度工具箱 优化小微企业司法流程
证券时报网·2025-09-17 21:40

在李曙光看来,本次修订草案既回应了实践需求和风险挑战,补齐了现行制度短板;又顺应了市场化、 法治化、国际化的破产法发展方向,为未来制度发展预留了接口。修订草案重点解决了运用破产程序意 愿低、破产程序执行难,金融机构等经营主体退出难等问题,并完善破产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 财产以及重整等制度,丰富了破产制度工具箱。 全面修改现行法律破解实践难题 证券时报记者:企业破产法施行至今已超18年,您认为现行法律在实践中,主要存在哪些制度短板? 施行18年后,企业破产法迎来首次"大修"。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9月8日首次提请十 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近日全文公开,征求意见。破产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制 度,草案在现行企业破产法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160余条,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本次修订贯彻了现代化破产法理念,揭示破产法不单是程序法,还是市场经济退出基本法,以及防范 化解处置重大风险的重要制度工具。"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在接受证券 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李曙光:现行企业破产法自施行以来,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治 理"僵尸企业"和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