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免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国新闻网·2025-09-18 14:52
海南将免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新网海口9月18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正18日透露,为支持产业发展,海南省人民 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关规定,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免征归属海南省地 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当日召开《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简称《通知》)新闻通 气会。海南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围绕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的制定背景、主 要内容及落实举措进行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可以根据发展需要,自主减征、免征、缓 征除具有生态补偿性质外的政府性基金。而文化事业建设费是针对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经营者征收的政 府性基金收入,由税务部门按经营者提供广告服务、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的3%征收。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据悉,下一步,海南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