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优居”
大众日报·2025-09-19 12:16

政策核心内容 - 滨州市五部门出台全省首个支持“好房子”建设的土地和规划政策措施 共包含五个方面28条内容 旨在推动住宅品质升级 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优居” [1][3] 土地供给与资金支持 - 全市新出让优质地块上的商品住宅项目需按高品质住宅标准规划建设 已推介第一批16个优质地块 [1] - 对已供地未开发项目 允许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条件 [1] - 竞买保证金降至挂牌起始价的20% 土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 最长支付周期延长至一年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1] - 鼓励土地二级市场交易 允许以预告登记方式先行开发再办理转让手续 以盘活闲置存量土地 [1] 住宅产品与形态多样化 - 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的住宅 首层可设进深不大于6米的专有庭院 不计入绿地率和建筑密度 [2] - 地块内建筑高度按连续两至三个梯度控制 避免“高低配”现象 [2] - 住宅顶层可设计屋顶花园 公共下沉庭院周边可布置社区食堂、城市书房等配套设施 其绿化部分可计入绿地率 [2] - 风雨连廊、小区入户大堂不计容空间 提升居住便利性 [2] 容积率计算规则优化 - 底层层高不低于3.6米的架空层作为公共空间使用 其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 - 阳台进深不超过2.4米且建筑面积不超套内20%的 按一半面积计入容积率 [2] - 不大于6平方米的“入户花园” 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 [2] - 不大于两层层高的挑空空间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2] - 社区服务用房、养老托育设施等无偿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 不计入建筑密度 [2] - 进深在2.4米至6米 面积在20平方米至85平方米的户属空中花园 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