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机构不能成为网红主播的“避税港”
经济观察网·2025-09-19 14:02
税务执法行动 - 税务部门于9月19日集中曝光2起MCN机构和1起网络主播涉税违法案件 [1] - 1家MCN机构因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被处罚,1家MCN机构因虚列成本偷逃税款及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被查处,1名网络主播通过隐匿收入偷逃税款被处罚 [1] - 案例公布旨在警示网络主播、MCN机构及平台内经营者必须坚守合规底线 [1] MCN行业规模与问题 - 截至2025年5月,MCN机构数量近2.9万家,相较2024年增加约2200家 [1] - 部分MCN机构为降低运营成本、争夺主播资源,将“避税”作为吸引主播的手段 [1] - MCN机构通过拆分收入、虚构业务、设立空壳公司等手段帮助主播逃避纳税义务,甚至自身也通过虚开发票抵扣税费,形成“双向逃税”恶性循环 [1] MCN机构的角色与职责 - MCN机构既是网络主播收入的核算者,也是税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法定承担者 [2] - 其职责履行关系到自身可持续发展,并深刻影响网络主播职业发展、直播平台规范运营及整个行业健康生态 [2] 网络主播涉税违法行为 - 部分网络主播存在“隐匿收入就可逃税”的错误认知 [2] -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通过私人账户收取打赏佣金隐瞒收入、注册个体工商户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与MCN机构串通少缴不缴税款 [2] - 这些行为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2] 税务监管目的与影响 - 税务部门持续查处并曝光网络主播偷逃税行为,是对违法者的警示和对守法经营者的保护 [2] - 行动旨在让每个经营主体在公平赛道上竞争,规范平台经济治理,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