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2025年低保等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辽宁日报·2025-09-20 09:00
保障标准调整 - 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至798元/月与676元/月 增幅分别为2.9%和7.3% [2] - 特困供养及孤儿养育等标准亦相应提高 惠及困难群众超过100万人 [2] - 保障标准调整后 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趋协调 [2] 政策与服务优化 - 持续完善政策制度 出台加强临时救助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等文件 [2] - 创新数据共享机制 实现信息查证无需申请人提供证明 [2] - 上线“辽事通”APP社会救助自助申请功能 提升服务便民惠民水平 [2] 监督管理与社会参与 - 坚持流程规范与信息公开 加强监督管理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 - 推动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对接 实施助困助学助医等慈善项目 [2] - 打造“振兴有我 救助有情”基层党组织品牌 深化社会参与 [2] 未来工作方向 - 突出社会救助扩容提质增效 扩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3] - 持续强化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 及时将符合条件者纳入救助范围 [3] - 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