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拔尖人才自主引才权限,昌平首聘19名“引才大使”
新京报·2025-09-22 12:20

政策核心内容 - 昌平区发布《“以才引才”工作办法(试行)》,旨在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1] - 政策首批选聘19名来自院士、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投融资机构等领域的专家担任“引才大使” [1] - 政策聚焦地区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创新赋予战略科学家和拔尖人才自主引才权限,并探索建立举荐高层次人才机制 [1] “引才大使”资格标准 - “引才大使”需在昌平区工作,熟悉区域情况,并符合多项高标准条件之一 [1] - 资格条件包括:科学领域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学术权威机构会员 [1] - 资格条件包括:国家级或北京市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昌聚工程”顶尖类、杰出类人才或成绩突出的领军类人才/团队负责人 [1] - 资格条件包括:新型研发机构、央企及分支机构、高校负责人,或科技领军企业创始人 [1] - 资格条件包括: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或金融投资机构的权威专家 [1] - 资格条件包括:其他为昌平区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战略科学家和拔尖人才 [1] 被举荐人才支持政策 - 被成功举荐的人才将获得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支持 [2] - 支持措施包括: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并为满足条件者提供“昌聚工程”申报辅导 [2] - 支持措施包括:通过昌平区推荐获评国家级、北京市级人才项目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2] - 支持措施包括:满足条件的,优先办理工作居住证,并为本人及配偶、子女提供绿色就医通道服务 [2] - 支持措施包括:给予人才公租房保障或住房补贴 [2] - 支持措施包括:邀请参加国情研修班、人才体检、疗养、节日观礼等活动 [2] - 支持措施包括:对于急需紧缺的战略科学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相应待遇 [2] 政策实施机制 - 为确保政策落地,“引才大使”可随时举荐优秀人才,由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定期复核,通过后即可享受待遇 [2] - 所有补贴资金均由对应产业主管部门直接拨付至用人主体,以确保专款专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