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泡泡玛特”商品,海淀一商户被罚款


执法行动 -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零售店铺销售涉嫌侵犯泡泡玛特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案件[1] -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多款标注POP MART及THE MONSTERS标识的盲盒和毛绒挂件 包装设计与正品高度相似但做工粗糙且无正规防伪标识[1] - 经商标权利人专业鉴定确认该批商品均非泡泡玛特或其授权企业生产 属于侵权商品[1] 案件细节 - 涉案商户从网上非正规渠道购入侵权商品 并以低于正品价格销售 非法经营额共计2322元[1] - 监管部门对商户作出没收全部侵权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1] - 查获的侵权商品被依法集中销毁 并对上游生产供应单位线索予以追溯[1] 消费警示 - 泡泡玛特商标及相关商品具有较高市场辨识度 侵权商品存在材质劣质和工艺粗糙问题[2] - 侵权商品可能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良好消费体验 并因质量问题对健康造成潜在威胁[2] - 消费者发现疑似侵权商品可通过12315或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