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台吸引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专家机制政策
商务部网站·2025-09-23 12:12

政策核心内容 - 越南政府颁布《吸引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专家机制政策》政府令,并于9月19日即日生效 [1] - 政策涉及专家标准、遴选程序、权利义务、责任、评估等具体规定 [1] - 政策适用于符合标准的定居海外越南人及外国人,以及主持相关项目的党政机关、组织、单位、企业等 [1] 专家资格标准 - 专家需道德良好,履历清晰,愿为越南做出贡献 [1] - 专家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科研经验,曾参与或主持战略领域科技任务 [1] - 专家必须至少满足一项条件:拥有实用价值发明专利;研究成果卓越且被广泛应用;获得世界排名前200高校博士学位并在知名机构有至少5年教学研究经验;拥有国际合作经验;发表10篇以上国际权威论文或曾指导博士研究生 [1] 专家权利与义务 - 专家享有《科学技术与革新创新法》规定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1] - 专家有权决定任务范围内技术问题,自主选择人力、使用资源、接触国际技术、进行考察与学术交流 [1] - 专家有责任遵守法律、保密信息、尊重越南文化、确保职业道德与责任感 [1] 专家薪酬与福利待遇 - 专家工资根据任务与市场一般水平协商确定 [2] - 专家可根据任务评估结果获得奖励,最高为每年4个月工资 [2] - 专家享有住房、交通、医疗保健、度假补贴,及本人与家属年度往返机票 [2] - 专家家属可获得择校、学费、医疗保健支持,获取就业机会,并根据专家工作时间获发多次签证与临时居留卡 [2] 专家职业发展路径 - 外国专家如有意愿,可放宽加入越南国籍条件 [2] - 越南籍专家可优先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考虑任命领导岗位且无需满足年龄或政治理论水平要求 [2] 推荐激励机制 - 推荐专家的机构、组织、个人若专家在12个月内较好完成任务,可获得相当于专家一个月工资的奖励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