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探路”个人破产保护 补齐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短板
中国新闻网·2025-09-23 20:07
法规核心信息 - 《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于2024年8月26日经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该法规是全国第二部个人破产地方法规,此前首部为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1] - 法规率先将“保护”写入名称,探索形成个人破产保护“厦门模式” [1] 法规定位与意义 - 该法规是厦门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实践 [1] - 法规是自1994年厦门获得特区立法权以来,涉及法律关系最复杂、调整范围最广泛、法规体量最大的一部 [1] - 出台法规是落实厦门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重要举措,旨在补齐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短板 [2] 宏观影响与目标 - 法规为国家层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积累有益经验,具有重要改革意义和法治价值 [1] - 法规为国家建立完整破产制度体系、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厦门方案 [2] - 以法规出台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在厦门发展壮大提供更优质服务和坚实保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