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立法强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法治保障
陕西日报·2025-09-24 08:18

文章核心观点 - 陕西省拟通过立法形式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范化 旨在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至法律层面 以法律方式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保障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1][2] 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机制 - 项目征集工作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一般于每年第三季度启动下一年度候选项目征集[1] - 征集过程需听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的意见 并通过政务公开栏、报刊网微等途径发布公告 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1] -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需依托代表联络站等平台 组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召开座谈会 收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 并结合梳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向本级政府提出建议项目[1] 民生实事项目票决与实施 - 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差额票决 人大代表可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1] - 项目票决通过后 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2] -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需及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需明确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资金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