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林大茂违规向企业摊派资金搞建设,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新京报·2025-09-24 18:37
事件概述 - 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建宁县委原书记林大茂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1] - 林大茂在2022年至2023年间为追求个人政绩 不顾财政实际建设文旅项目 并向4家企业施加压力摊派资金 [1] - 林大茂的违纪违法行为还包括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礼品、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通过民间借贷获利、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2][3] 违纪违法行为详情 - 违规向企业摊派:2022至2023年间 为弥补文旅项目资金不足 向辖区内4家企业施加压力要求按指定金额捐款 严重侵害企业利益并破坏营商环境 [1] - 利用职权谋利: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竞拍、采矿权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利 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 - 多项纪律违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 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二十大后均不收敛 [3] 处理结果 - 纪律与政务处分: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给予林大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3] - 资格终止与资产处理:终止其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3] - 司法移送: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