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京为长城保护立法,明确制定北京市长城保护规划
新京报·2025-09-24 23:00

立法背景与核心目标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旨在完善长城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保护规范和参观游览区管理制度 [1] - 立法核心方针为“保护为主”,推动长城保护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和“研究性修缮”并重转变 [3] - 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旨在解决长城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3] 长城资源概况与保护基础 - 北京长城全长520.77公里,横跨六个区,是长城分布的15个省市中保存最完好、价值最突出、工程最复杂、文化最丰富的区段 [2] - 八达岭长城属于长城世界文化遗产点位 [2] - 北京市2003年制定了全国第一部省级长城保护政府规章《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为当前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和参考 [2] 保护管理机制创新 - 草案明确市、区政府建立统筹工作机制,并推动建立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机制 [4] - 细化落实文物“四有”要求,即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保护机构 [1][4] - 明确制定本市及国家级重要点段保护规划,并组织专家监测评估 [1][4] 参观游览区与保护措施 - 草案细化参观游览区管理制度,明确将其辟为参观游览区的条件、程序及动态名录管理 [5] - 对非参观游览区可采用电子围栏等手段劝阻攀爬,景区管理单位需对未开放区域采取防攀爬措施 [5] - 明确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需依法开展考古工作,不得建设污染设施 [4] 价值挖掘与活化利用 - 立法贯彻落实“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提升长城资源活化利用方式的多样性 [3] - 草案明确支持考古工作,建立长城主题阐释展示工作体系,鼓励开展宣传教育和国际交流合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