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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部门:创新数字内容消费,以数字消费新供给激发消费新需求
商务部网站·2025-09-24 17:25

文章核心观点 - 政策旨在通过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培育经营主体、优化支撑体系和营造良好环境,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数字消费潜力,以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和激发社会经济活力 [1][2]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3] - 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等研发及互联互通,并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3] -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等,打造沉浸式、体验式多元化消费场景,并开展"人工智能+消费"案例推荐 [3] - 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 [3] - 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推出数字文创,并面向银发群体开发新内容 [4] - 推进超高清内容供给,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鼓励衍生授权和文化共创模式,发展虚拟现实电影等新业态 [4] - 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实体商贸企业全方位数字化营销,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 [5] - 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及偏远地区物流配送等方向投入力度,支持垂直产业电商发展 [5]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强化数字消费相关基础技术研发,支持建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能 [6] - 加强数字消费领域创新孵化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6] - 鼓励电子商务园区高质量、差异化发展,打造引领创新的数字消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 [6] - 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开展电子商务惠民惠企活动,助力提升中小微和初创企业数字化发展效力 [6] - 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和区域特色品牌 [6]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停车场等数字化载体 [7] - 推动智慧物流建设,鼓励有序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 [8] - 加强智能取餐柜、快递柜等配送终端建设,鼓励各地升级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强县乡村网点数字化改造 [8] - 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提升支付便利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以提升移动支付友好度和便利性 [8] - 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场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地方制定数字消费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并给予落户政策倾斜 [8] - 扩大数字消费领域公共数据供给,探索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等融合开发,形成高质量数据集和服务产品 [8]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9] - 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9]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国际消费季"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发挥电子商务渠道优势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10] - 支持优质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直播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优惠措施 [10] - 鼓励中外企业高质量开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机制建设 [10] - 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制定,探索"大数据+信用"智慧监管模式,鼓励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开展信用评价 [11]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数字消费监测分析体系,开展用户数字消费信心数据分析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