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商务部等8部门发文
证券时报网·2025-09-25 11:40
政策核心观点 - 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提出14项任务举措以发展数字消费 [1] 数字消费定义与范畴 - 数字消费包括数字产品消费、数字服务消费、数字内容消费以及通过数字渠道实现的消费 [1]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支撑体系部署包含5项具体任务: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1] - 鼓励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并加快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 [1] - 鼓励各地升级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并加强县乡村网点数字化改造建设 [1]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2] - 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消费企业、支付企业加强合作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 - 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 [2]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数字消费企业融资成本 [2]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举措包括扩大数字产品消费、提升数字服务消费、创新数字内容消费、拓展数字消费渠道以激发新需求 [2]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明确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规范健康发展以优化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2]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与数字化建设 - 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消费供给优化环境引领趋势 [1] - 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停车场等数字化载体推动现有步行街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