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活动总体情况 -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旨在统筹发挥两部门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加强救助帮扶[1] - 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各级检察机关共救助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9.5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8亿元[3] - 典型案例共8件,呈现出救助对象精准聚焦、救助协作紧密高效、救助方式多元综合、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效果凸显等特点[2] 救助对象特点 - 救助对象均为专项活动明确要求应予以重点关注的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主要涉及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2] - 案例显示救助对象包括因失火案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樱桃种植农户[5]、杨梅种植农户[21],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中的残疾未成年人[12],以及因诈骗案遭受损失的少数民族干果销售商等[46] 救助协作机制 - 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平台,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帮扶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2] - 多地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如浙江省仙居县由检察长主持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协同农业农村等部门衔接开展多元救助帮扶[26] - 出现跨省联合救助模式,如河南省检察机关商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核实[47] 多元救助方式 - 检察机关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联合农业农村部门衔接推进社会救助帮扶工作,开展产业帮扶、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2] - 具体帮扶措施包括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开展樱桃种植现场指导[8]、为被救助人提供杨梅种植产业升级培训和专项补助资金[26]、免费提供蔬果种植技术培训和电商销售技能培训[41] - 金融支持措施包括协调银行为被救助家庭开通低息贷款"绿色通道"[8]、协助申请农业贴息贷款[26] 产业帮扶成效 - 对有劳动能力或有产业基础的被救助人家庭,注重引导其本人及家庭成员激发内生动力,融入当地产业发展,进行开发式帮扶[2] - 产业帮扶取得具体成效,如山东省案例中被救助人雷某申依托电商平台帮助周边16名残障人士销售农产品[42],大连市案例中部分被救助人家庭已重建樱桃大棚并栽种新苗[9] - 通过全国供销总社的产销对接会,牵线新疆和田市人民政府与河南某食品集团公司签订产供销框架协议,解决农产品销售及劳动力就业等问题[48] 工作机制创新 - 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多地推动机制创新,如大连市构建"1+8+N"的综合救助帮扶体系[9],山东省搭建"数字+类案救助平台"发现司法救助线索15件[42] - 四川省结合援藏工作要求,推动藏区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建立"异地协同+多元共治"救助协作机制[65] -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等六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救助线索移送等工作措施[56]
两部门联合印发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2025-09-25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