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N, GLOBAL INVESTOR COUNSEL, Encourages Fly-E Group, Inc. Investors to Secure Counsel Before Important Deadline in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 FLYE

诉讼核心信息 - 罗森律师事务所提醒在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期间购买Fly-E集团(NASDAQ: FLYE)证券的投资者注意2025年11月10日的首席原告截止日期 [1] - 投资者可能有权通过风险代理收费安排获得补偿,无需支付任何自付费用 [1] - 针对Fly-E的集体诉讼已经提起,希望担任首席原告的投资者必须在2025年11月10日前向法院提出动议 [2] 诉讼指控细节 - 指控被告在集体诉讼期间向投资者提供了极为积极的陈述,但同时传播了重大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和/或隐瞒了有关Fly-E锂电池安全性的重大不利事实 [4] - 据称,锂电池安全问题对Fly-E的电动汽车销售收入造成了重大影响,尽管公司做出了宏伟的长期预测,但其预测流程存在缺陷 [4] - 指控称,随着销售持续下降和运营费用增加,Fly-E的收入预测最终脱轨,当真实细节进入市场时,投资者遭受了损失 [4] 律师事务所背景 - 罗森律师事务所专注于证券集体诉讼和股东衍生诉讼,在全球范围内代表投资者 [3] - 该所曾达成针对中国公司的史上最大证券集体诉讼和解,并因2017年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数量被ISS证券集体诉讼服务评为第一名 [3] - 自2013年以来,该所每年排名前四,为投资者追回数亿美元,仅在2019年就为投资者确保了超过4.38亿美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