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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依法建,不是简单“圈起来”
人民日报·2025-09-26 09:06

立法背景与意义 - 我国首部《国家公园法》于9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该法标志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意义重大 [1] - 立法总结了我国国家公园设立、保护、管理等十年经验,为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2] 国家公园的定义与设立 - 国家公园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定义国家公园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的特定陆域或海城 [2] - 法律要求科学规划总体发展布局,严格设立条件,合理确定数量和规模,防止“一窝蜂”设立的碎片化、盲目化乱象 [3] - 设立程序包括开展基础调查、广泛听取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后设立,并对相关其他类型自然保护地予以整合或撤销 [3] - 2021年我国正式设立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保护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 [2] 管理体制与职责划分 - 国家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明确了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及地方政府职责,强化跨区域协同 [4] - 该规定旨在以法律形式有效解决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管理效能低下等问题 [4] 保护措施与生态修复 - 国家公园法首次从法律上确立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将国家公园作为独立登记单元,实现“底数明、权属实、边界清” [5][6] - 法律明确了国家公园分区管控制度,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并实施差别化人为活动管控 [6][7] - 立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授权省级人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 [7] - 法律对生态修复予以系统规定,理念上从“单一保护”转向“系统修复”,方式上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 [8] 社区参与与可持续发展 - 法律坚持生态为民、科学利用,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拓展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9] - 在首批5个国家公园,近5万人通过家门口就业,年人均获得工资性收入1万—2万元 [10] - 法律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管护岗位优先聘用当地居民,并对特殊群体实行门票优惠,推动公众由“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 [10][11] - 武夷山国家公园推广建设生态茶园,带动茶产业链产值达到150亿元,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例证 [9] 资金保障机制 - 国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国家公园资金保障制度,所需经费列入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11] - 法律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支持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