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管理
中国新闻网·2025-09-26 10:3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央行联合发布通知,旨在强化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质押品管理与风险控制机制 [1] - 政策核心是明确合格质押品范围、质押比率要求及统一操作流程,以加强履约保障 [1] 合格质押品规定 - 合格质押品限定为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及政策性金融债券(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 [1] - 已部分还本的债券被明确排除在合格质押品范围之外 [1] - 地方政府债券可作为质押品且不受发行主体地域限制,允许跨地域质押 [1] 质押品计价与质押比率 - 所有合格质押品均按债券面值进行计价 [1] - 针对不同类型的债券设定了差异化的质押比率要求:国债的质押比率为国库定期存款金额的105%,地方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质押比率均为110% [1] 操作流程与风险监测 - 商业银行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或政策性金融债券参与业务时,操作流程参照国债质押的相关规定执行 [1] - 财政部门会同央行将加强对存款银行经营风险与财务状况的监测,重点关注其资金存放安全性 [2] - 若存款银行出现重大安全风险事件或经营状况恶化,财政部门可会同央行及时收回资金并解除相应债券质押 [2] 违约事件处理 - 存款到期日若发生存款银行未能及时足额还本付息的违约事件,将按存款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2] -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外部风险事件导致的违约,相关处置方案将由财政部会同央行协商确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