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新华网·2025-09-26 20:50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债券回购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是金融机构之间以债券为标的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 [1] - 政策旨在满足市场需求,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并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 [1] 政策覆盖范围与实施方式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投资者 [1]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 [1] 中国债券市场开放进程 -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起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最初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参与 [1] - 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1] 市场现状与未来方向 - 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2] - 金融管理部门下一步将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持续完善机制安排,稳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2] 政策战略意义 - 政策有利于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