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目标 -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系统谋划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协同发展的规范意见,旨在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1] - 政策目标聚焦于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2] - 自2018年以来,已在深圳、西安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并在苏州、北京等地16家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形成全方位司法保障格局 [1] 审判机制创新 - 政策从优化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机制、完善案件管理机制等六个方面规定了具体创新举措,以破解制约国际商事审判质效的难题 [2] - 创新举措旨在提升审判质效,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2] 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 政策明确完善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并加大与国际调解院等国际组织的合作 [3] -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施行临时仲裁制度,发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作用 [3] - 建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提供专家意见程序机制,以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 [3] 人才储备与国际合作 - 政策明确健全选育管用机制,探索法官分层培养模式,旨在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储备 [3] - 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健全司法协助、案例交换分享机制,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广度和深度 [4] - 计划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推荐典型案例、司法规则,发布中英文涉外审判报告,以讲好中国涉外法治故事 [4] 典型案例发布与指导 - 发布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涵盖独立保函、建设工程合同等案件类型 [5] - 案例清晰阐述法律适用的原则和依据,为相关领域法律问题提供明确指引,并体现加强国际经贸合作的积极态度 [5] - 案例旨在为各级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示范指导,并以中国司法智慧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规则指引 [5]
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有了“路线图”
人民网·2025-09-26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