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丹东分行违规被罚 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到位
监管处罚事件 - 中国光大银行丹东分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到位被丹东金融监管分局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1][1] - 时任该分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兼营业部经理隋晓明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1][1] - 监管处罚决定文号分别为丹金罚决字〔2025〕26号和27号 [1][1] 银行内部管理 - 贷款"三查"工作存在严重缺失 表明银行在信贷风险控制环节存在管理漏洞 [1][1] - 违规行为涉及分行层级 反映出分支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合规意识薄弱问题 [1][1] - 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任职资格处罚 显示监管机构强调个人责任追究的管理导向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