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可用于一手现房二手房首付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5-09-29 16:00
政策核心内容 - 广州四部门联合发布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新政自发布当日(9月28日)起实施 [1] - 政策目标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支持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减轻购房资金压力 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1] 提取范围扩大 -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房源类型从"预售商品住房"扩大至"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 [1] - 新政不再限制首套或二套住房 实现购房情形全覆盖 [1] 办理流程优化 - 买卖双方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且开立银行资金托管账户后 只需到公积金中心任一服务网点提交"一套材料、一次申请" 即可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 [1] - 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后 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提取金额仍可计入可贷额度计算 [1]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 在原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的基础上 将"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也纳入提取范围 [2] -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可凭相关材料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分摊的更新改造费用 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