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收警示函 减持红旗连锁1360万股未及时信披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因减持红旗连锁股份时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停止交易被四川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5][6] - 减持行为发生于2025年4月21日至24日期间 通过集中交易方式减持1360万股 持股比例从11%下降至10% [1][5] - 公司直至2025年7月21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1][3][6] 股权变动情况 - 公司于2017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红旗连锁股份 成为其持股5%以上股东 [1][5] - 截至2025年7月18日 公司持有红旗连锁9.99%股份 为第三大股东 [3] - 根据规定 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 且期间不得交易 [3] 公司基本信息 - 永辉超市成立于2001年 位于福建省福州市 主要从事零售业 注册资本907503.6993万人民币 [1] - 红旗连锁成立于2000年 位于四川省成都市 主要从事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注册资本136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5000万人民币 [2] 监管措施具体内容 - 四川证监局要求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6] - 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6] - 公司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但期间不停止执行处罚决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