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规立矩,连锁餐饮总部不能“只收钱不管理”
新京报·2025-09-29 18:48
连锁餐饮总部"只收钱不管理"的现象即将画上休止符。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 规"),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规,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必须承担起食品安全"火车头"职责,绝 不能"只收钱不管理"。 同时,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总部管理的门店数量变化情况,在每年1月确定负责监督管理的企业 总部,这体现了动态调整的监管思路。 此前,一些连锁餐饮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诸多乱象。今年3·15期间,新京报曝光了杨铭宇黄焖鸡后 厨存在售卖隔夜菜,变质食材等食品安全乱象,引起巨大反响。随后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加盟 店进行检查。该公司发布致歉信称,涉事门店永久关店,对全国门店深度排查。 此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连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进入精细化、体系化的新阶段。 连锁餐饮企业覆盖地域广、交易量大、所涉人群多,明确并管好企业总部这个"火车头"职责,对于保障 食品安全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新规对分级监管的门店数量做了调整,明确门店数量 在10000家以上、1000—9999家、999家以下的餐饮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