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外卖员、快递员等人员年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中国新闻网·2025-09-29 21:02

政策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及收入信息 [1] - 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无需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1]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借机向从业人员变相收费或转嫁涉税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4] 个人所得税影响 - 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2] - 新计税方式相比传统劳务报酬预缴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 [3]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 [3]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影响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4] - 新规取消了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的要求,进一步减轻平台从业人员税收负担 [4] 计税方法优势 - 累计预扣法已在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中广泛使用,是一种便捷高效的扣缴方法 [3] - 该方法能较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可大幅减轻平台从业人员预扣预缴税款的负担 [3] - 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预扣税款的从业人员,可在次年汇算时申报享受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并依法申请退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