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新规实施在即 业界解疑释惑
中国新闻网·2025-09-30 02:30
新规核心内容 - 中国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新规明确外卖员、快递员、家政人员等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无需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1]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配套公告,对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1] 个人所得税影响 - 新累计预扣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1]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月收入高于6250元者预扣的小额税款可在年度汇算时申请退税 [2]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2] 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 - 从业人员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 [2] 平台义务与监管 - 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 [3] - 平台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 [3]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从业人员权益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