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经费发福利 这种“关怀”属违规(监督哨)
人民日报·2025-09-30 06:30
事件概述 - 湖北省咸丰县某单位工会在2023年9月因经费不足 擅自从行政经费中拨付5.7万元至工会账户 并使用其中2.97万元采购中秋国庆福利 [1] - 2024年7月 该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账目异常 纪委监委调查确认其行为违反《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 - 2024年10月 工会主席郑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的2.97万元福利款项被全部退回 [1] 违规行为定性 - 使用行政补助的工会经费发放职工逢年过节福利 属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 - 该行为被定性为纪律观念淡薄、公私不分 以“为职工谋福利”为名违规使用行政经费 [2] 后续处理与影响 - 咸丰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专项检查 以举一反三 [1] - 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应树立“公款姓公 一分一厘不能乱花”的意识 严格执行规定守住廉洁底线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