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施行
陕西日报·2025-09-30 07:05
立法背景与核心目标 - 该条例属于创制型立法 旨在解决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制约性和关键性问题 以刚性规定强化相关主体职责 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 [1] - 条例依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 聚焦实现解决问题、推动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1] 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 明确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机构 [1] - 规定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学科建设 优化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设置和布局 [1] - 要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主管部门、社科联发挥科研平台的引领作用 [1] 学科建设与发展方向 - 推进一流学科、优势学科和新文科建设 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交叉融合发展 [1] - 加大对"绝学"、冷门学科的扶持力度 提升学科发展能力 [1] - 创新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 加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2] - 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 培育重点研究基地、实验室等学术创新平台 优化科研组织方式 推进知识、理论、方法创新 [2] 特色研究与重点领域 - 加强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等伟大精神的阐释研究 [2] - 加强秦岭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关中文化、黄土文化、汉水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释 [2] - 开展陕甘革命根据地史、周秦汉隋唐文明、考古和文物保护、"一带一路"等与陕西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特色专题研究 [2] - 加强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 形成具有陕西辨识度的原创性、标志性研究成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