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实施:湿地保护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齐鲁晚报网·2025-09-30 10:30
9月29日召开的《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东营市湿地保护中心主任韩守斐介绍了关于贯彻落实《东营市湿 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工作安排。 多维推进《条例》学习宣传 确保宣传覆盖广泛 发布会上,韩守斐介绍,东营市坐落于黄河三角洲,拥有得天独厚的湿地资源;湿地不仅是东营市的优势自然资源,更是独具特色的地标性生态名 片。"2018年10月,东营市成功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这份荣誉既是对东营湿地生态价值的高度认可,也赋予了我们更重的保护责任。" 2018年,东营市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结合实际情况对《条例》进行修正;随着国家《湿地保护 法》、《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先后出台,为适应新形势下湿地保护工作的新要求,2025年东营市再次对《条例》开展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条例》紧密 结合东营湿地生态特色,进一步明确"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核心原则,强化湿地分类管理机制与总量管控等要求。此 次修订,标志着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正式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新阶段。 作为全市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