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目标 - 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旨在增加优质消费供给,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 [1] - 政策目标是通过试点支持城市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消费场景,推动外贸优品进入国内市场,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1] - 试点支持约50个城市,政策实施期为两年,优先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倾斜 [1] 试点支持方向:首发经济 - 支持打造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及多层次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专业服务机构 [2] - 支持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其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 [2] - 支持在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及服务消费领域举办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2] 试点支持方向:服务消费场景创新 - 支持运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领域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 [3] - 推动重点商圈、文旅集聚区、传统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升级为多元消费场景,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等服务功能 [3] - 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并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 [3] 试点支持方向:IP跨界与资源整合 - 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和IP孵化平台,开发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 [4] - 支持联动国潮动漫影视IP、文博场馆、非遗机构等传统资源,推出影响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 [4] - 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老牌新品”、“国潮国货”,培育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4] 申报与评审程序 - 各省(自治区)可推荐2个城市申报,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5名的消费大省可推荐3个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单独申报 [5] - 商务部与财政部组织竞争性评审,按书面评审40%、现场答辩60%的权重计算得分,确定试点城市名单 [6] - 评审重点考察城市统一大市场建设、营商环境、促消费工作基础、数据治理能力、消费市场潜力及政策环境 [6] 资金补助与绩效管理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补助,超大特大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大城市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补助2亿元,资金分两批下达 [7] - 补助资金可按规定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 [7] - 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安排挂钩,试点期满后进行整体绩效评价 [7]
两部门: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
新京报·2025-09-30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