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目标 - 支持约15个地市级及以上试点城市培育建设国际化消费环境,政策实施期为两年 [4] - 提升入境消费便利性和舒适度,强化“购在中国”品牌,吸引境外旅客入境消费 [4] - 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2][10] 支持方向与内容 - 聚焦知识产权、数字、绿色、智能、文旅、体育、国潮等主题,支持重点商圈改造提升,创新商旅文体健多元融合消费场景 [1][5] - 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地标性消费项目,并支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 [1][5] - 大力发展离境退税,支持增加退税商店、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 [1][5] - 优化涉外支付服务,提升商圈、景区、酒店、交通枢纽等涉外场所外卡POS机覆盖率,支持商户安装或升级外卡POS机设备 [1][5] - 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支持增设外币兑换点、兑换机及多币种兑换服务,推进零售、餐饮、文旅、交通等场景的商户现金备付全覆盖 [1][5] - 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完善多语种标识、行李寄存、引导服务台等设施,投放多语种翻译工具,并组织工作人员外语培训 [6] 资金支持与分配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1亿元 [8] - 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首批于试点启动第一年下达,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下达 [8] - 试点城市可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8] 申报与评审流程 - 各省(自治区)可推荐1个城市申报,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可单独申报 [7] - 商务部与财政部组织竞争性评审,按书面评审(40%权重)和现场答辩(60%权重)计算得分,根据得分确定入围试点城市名单 [8] -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逾期视同放弃 [7] 绩效管理与监督 - 试点启动第二年初进行绩效自评,商务部商财政部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安排挂钩 [9] - 加强资金监管,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支付罚款、偿还债务、人员经费及楼堂馆所建设等明令禁止的支出 [2][10]
两部门:大力发展离境退税 优化涉外支付服务
智通财经网·2025-09-30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