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通知1)核心观点 - 政策旨在通过支持约15个试点城市培育国际化消费环境,强化“购在中国”品牌,以丰富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创新消费场景,提升服务水平,吸引境外旅客入境消费,满足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1][5]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提供资金补助,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1亿元,实施期为两年,资金分两批下达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拨付 [1][10]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通知2)核心观点 - 政策旨在通过支持约50个试点城市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消费场景,推动外贸优品进入国内市场,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以满足多样化、差异化消费需求,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2][15]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提供资金补助,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实施期为两年,资金分两批下达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拨付 [3][21] 试点范围与申报 - 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支持约15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及其他消费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大、境外旅客较多的城市 [1][5] -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支持约50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倾斜 [2][15] - 省级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城市申报,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各省(自治区)可推荐1个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单独申报 [8] -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各省(自治区)可推荐2个城市,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5名的消费大省(自治区)可推荐3个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单独申报 [19] 支持方向与内容 - 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支持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聚焦IP、数字、绿色、智能、文旅、体育、国潮等主题,改造提升重点商圈,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和地标性项目,培育本土品牌,发展离境退税 [6] - 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支持优化涉外支付服务,提升外卡POS机覆盖率,增设外币兑换点,推进商户现金备付 [6] - 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支持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完善多语种标识和便利服务设施,丰富多语种产品及服务清单,增加小语种志愿者服务和业务培训 [7] -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打造首发中心和集聚区,支持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以及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等多领域产品的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3][16] -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技术在文娱、旅游等领域的应用,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新场景,发展夜间经济,推动外贸优品展销中心升级 [17] -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开发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支持老字号和新消费品牌开设新店,开发“老牌新品”和“国潮国货” [18] 评审与资金安排 - 试点城市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评审权重为书面评审40%、现场答辩60%,根据得分高低确定入围名单 [9][20] - 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试点城市可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1][3][10][21] - 绩效评价在试点启动第二年初和试点期满后进行,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安排挂钩 [10][22]
利好!两部门重磅印发!
证券时报网·2025-09-30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