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新规10月1日实施 对外卖员等有何影响?
央广网·2025-09-30 23:09
新规对平台从业人员税负的影响 - 新规明确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平台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的,无需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2] - 平台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自身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额外收取费用 [5]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优化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2] - 累计预扣法相比原按次预缴方法(收入减800元或20%费用后乘20%-40%三级累进率)扣除金额更高、预扣率更低 [3]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年收入12万元以下者在扣除各项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便利化处理 - 平台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4] - 从业人员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 [4] 累计预扣法的实施背景与效果 - 累计预扣法已在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中广泛使用,是一种便捷高效且体现量能负担的方法 [3] - 该方法可大幅减轻平台从业人员预扣预缴税款的负担,即便被预扣小额税款,次年汇算时还可申报享受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并申请退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