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
人民网·2025-09-30 15:59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加强监管并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 - 新规针对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覆盖广、交易量大、涉及人群多的特点,要求压紧压实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风险 [1] 监管责任与分级机制 - 根据企业总部管理的门店数量,明确分级监管责任:10000家以上由省级、1000—9999家由市级、999家以下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 -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需在每年1月根据门店数量变化情况,统筹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级部门的监管企业名单 [1] 企业内部管理责任机制 - 要求企业实行贯通式管理,建立总部每月调度、分支机构每周排查、门店每日管控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2] - 强调夯实企业总部管理责任,明确总部“管什么”和“怎么管”,细化其在考核评价、人员培训、“互联网+明厨亮灶”、标准化管理、食品采购及投诉处置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2] 法律责任与处罚细则 - 细化了企业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货未查验许可证及合格证明、未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等违法情形的相应罚则 [2] - 明确禁止企业总部转嫁自身应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