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申报规范》10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2025-10-01 10:01
政策实施 - 《经营者集中申报规范》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 规范要求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必须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反垄断审查 未申报或申报后未获批准前不得实施集中 [1] 政策目的与背景 - 规范旨在便利企业规范高效申报 助力企业投资并购 [1] - 市场监管总局响应企业希望获得全面详细业务指导的诉求 整合先前分散且效力不高的指导性文件 吸收最新法律规定和审查实践 制定此统一明确的规范 [2] 规范内容要点 - 在申报条件方面 明确了需要进行申报的情形 包括构成经营者集中 达到申报标准 未达标准但申报以及豁免申报等情形 [1] - 在申报材料方面 明确了申报时应提交的具体文件资料及相关要求说明 以帮助企业规范准确填写表格材料 提高申报效率 [1] - 在申报流程方面 明确了企业如何准备提交文件以及申报后的受理审查流程 为申报企业提供充分的可预期性 [1] 预期影响 - 规范的出台完善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体系 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指导 [2] - 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效率和申报质量 助力企业尽早完成并购 更大力度促进投资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