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获刑 山西吕梁致26死38伤重大火灾事故一审宣判
央视新闻·2025-10-03 12:49
事故概况与判决结果 -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9日对吕梁永聚煤业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相关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涉及永聚煤业负责人韩文明等10人及陈熙吊篮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瑞强等3人 共13人被判处刑罚 [1] - 永聚煤业10名相关人员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陈熙公司3名相关人员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三年三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其中4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2] - 火灾发生于2023年11月16日6时30分许 造成26人死亡 38人受伤 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 直接经济损失达4990.26万元 [1] 事故原因调查 - 事故直接原因为吊篮供电线路短路引燃吊篮内可燃物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 - 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是事故根本原因 具体表现为超限额加装电动吊篮 违规敷设吊篮供电线路 违规在浴室存放矿灯 氧气自救器 自喷漆等助燃物品 安全管理混乱 以及初期火灾处置不力 [1] - 永聚煤业于2013年和2019年三次向陈熙公司购置吊篮 由陈熙公司在永聚煤业联建楼二层浴室安装调试后交付使用 [1] 事后处理与影响 - 事故发生后 永聚煤业对事故遇难者家属和伤者进行了赔偿 [1] - 案件被告人韩文明等10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不上诉 [2] - 案件审判过程保障了被告人诉讼权利 有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部分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宣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