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建立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
辽宁日报·2025-10-08 07:57

文章核心观点 - 辽宁省建立常态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巡回医疗制度 旨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 提升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1] 制度框架与组织架构 - 制度由国家统一部署 旨在建立长效、可持续机制 从过去的“帮一院”向“帮一地”转变 [1] - 组建多层次巡回医疗队伍 包括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四级 鼓励社会办医院参与 [1] - 省级医疗队由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医疗机构组建 每队不少于5人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占比需达60%以上 [1] - 市级医疗队由公立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组建 每队不少于5人 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 [1] - 县级医疗队由县级医院组建 每队不少于3人 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 [1] - 乡镇医疗队由乡镇卫生院组建 [1] 覆盖范围与执行要求 - 省级医疗队重点服务医疗服务能力薄弱县 包括脱贫县、少数民族聚居县、边境县、海岛县等 [2] - 市级医疗需保证辖区内所有县域每季度不少于1次巡回医疗 [2] - 县级医疗队重点服务薄弱、边境、少数民族乡镇 保证受援乡每个月不少于1次巡回医疗 [2] - 乡镇医疗队需保证受援村每个月不少于1次巡回医疗 [2] 服务内容与能力建设重点 - 巡回医疗内容不限于诊疗 还包括健康宣教、医务人员培训、建立远程协作、组建专科联盟等 [2] - 突出中医特色服务推广 [2] - 重点提升受援地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及重点传染病的诊疗能力 [2] - 支持县级医院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 包括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2] - 促进薄弱专科均衡发展 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