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群众评议促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10-09 11:47
巡察评议工作模式 - 海门区实行“镇村一体巡、群众一起评”工作模式,对巡察整改满一年的村(社区)进行评议 [1] - 评议由巡察组组织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居)民代表等参与,聚焦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成效等关键事项 [1] - 评议采用召开现场评议会并结合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评出“好、合格、一般、差”四个等次 [1] 评议流程与效果 - 评议人员在听取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整改报告后,通过提问、讨论、评分进行评议,问题需群众满意后才能“销号过关” [2] - 评议事项聚焦养老服务供给、人居环境整治、物业服务管理等民生领域群众身边事 [2] - 例如,某村通过安排环境卫生监督员进行日常巡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支付保洁费用挂钩,以维持环境整治成效 [1] 结果应用与后续处理 - 每轮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会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2] - 对评定为“一般”等次的,由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督促继续整改 [2] - 对评定为“差”等次的,责令限期重新整改,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