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进口再生纸浆应注明生产工艺方法
证券时报网·2025-10-09 20:50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的申报管理并强化进口监管 [1] - 公告要求自2025年10月10日起实施 [1] 具体申报要求 -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再生纸浆时 需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生产使用的工艺方法 [1] - 再生纸浆对应的商品编号为47062000 [1] - 工艺方法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干法"或"湿法" [1]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的申报管理并强化进口监管 [1] - 公告要求自2025年10月10日起实施 [1] 具体申报要求 -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再生纸浆时 需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生产使用的工艺方法 [1] - 再生纸浆对应的商品编号为47062000 [1] - 工艺方法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干法"或"湿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