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经济观察网·2025-10-10 00:18

政策公告核心 - 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2] - 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2] 受管制物项范围 - 管制对象包括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 [2] - 管制范围涵盖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等锂电池相关物项 [2] - 管制涉及正极材料相关物项与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