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每年开展一次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认定
大众日报·2025-10-10 08:57
政策概述 - 山东省三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管理办法》[1] - 每年开展一次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认定[1] - 通过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以带动全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整体提升[1] 认定标准与范围 - 能效"领跑者"企业需在同类可比范围内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和能效标杆水平[1] - 重点行业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1] - 具体涵盖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煤制烯烃等38个细分行业[1] 认定流程与激励措施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择优遴选[1] - 获得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能效"领跑者"及省级绿色制造示范标杆单位[1] - 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一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