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概况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4类食品共计502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其中合格486批次,不合格16批次,不合格率为3.2% [2][6] 不合格项目分类 - 不合格项目主要分为三类: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2] 食品添加剂超标 - 宁波奉化王阿姨玲食品厂生产的油赞子海苔味(糕点)铝残留量检测值为130mg/kg,超出标准限值≤100mg/kg [2][6] - 义乌市芒巡水果店销售的杨梅中检出糖精钠0.0302g/kg,按规定不得使用 [5][6] - 永康市佳欣超市销售的馒头中安赛蜜检测值为0.0602g/kg,按规定不得使用 [5][6] 农兽药残留超标 - 在蔬菜类产品中检出多种农残超标,包括葱中噻虫嗪0.44mg/kg(标准≤0.3mg/kg)、荷兰豆中多菌灵0.029mg/kg(标准≤0.02mg/kg)和吡唑醚菌酯0.081mg/kg(标准≤0.02mg/kg)、小青菜中氟虫腈0.043mg/kg(标准≤0.02mg/kg)等 [5][6] - 在水产品中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包括牛蛙中氯霉素0.4µg/kg(不得检出)、鳝鱼中恩诺沙星546µg/kg(标准≤100µg/kg)、鳊鱼中恩诺沙星179µg/kg(标准≤100µg/kg)等 [5][6][7] - 德清县某摊位销售的黄鳝检出多项兽残超标,恩诺沙星高达1.34×10³µg/kg,甲氧苄啶113µg/kg(标准≤50µg/kg),培氟沙星6.16µg/kg(标准≤2µg/kg) [7] 质量指标不达标 - 金华市华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琪玛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为0.33g/100g,超出标准限值≤0.25g/100g [4][6] 监管措施 - 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4] - 要求食品经营环节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需在通告发布后3个月内报告核查处置情况 [4]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36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5-10-10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