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
智通财经网·2025-10-10 15:16
政策背景与核心观点 - 中国交通运输部宣布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国相关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1] 此措施是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的对等反制[2] 该政策被视为对美国向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的回应[2] 收费适用对象 - 收费适用于美国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1][2] - 收费适用于美国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1][2] - 收费适用于美国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的企业所拥有或运营的船舶[1][2] - 收费适用于悬挂美国旗的船舶[1][2] - 收费适用于在美国建造的船舶[1][2] 收费标准与实施阶段 - 收费标准按航次以每净吨人民币计收并分阶段提高[2] 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2] 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2] 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2] 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2] 收费执行细则 - 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时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费用后续挂靠港不再收取[3] - 同一艘船舶在一年内被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航次不超过5个[3] - 具体实施办法将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