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中国新闻网·2025-10-10 15:37
政策背景与起因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针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的301调查措施 [1] - 美方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 [1] - 中方认为美方措施严重违背国际贸易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 [1] 中方反制措施范围 - 中方反制措施针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所有权的船舶 [1] - 措施适用于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 [1] - 措施涵盖美国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或董事会席位的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1] - 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及在美国建造的船舶也在收费范围内 [1] 收费标准与实施阶段 - 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船舶,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2] - 自2026年4月17日起,收费标准提高至每净吨640元人民币 [2] - 自2027年4月17日起,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至每净吨880元人民币 [2] - 自2028年4月17日起,收费标准达到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 [2] 收费执行细则 - 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时,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费用 [2] - 同一艘船舶在一年内被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航次不超过5次 [2] - 费用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