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不新增林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辽宁日报·2025-10-11 09:11

新条例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核心目标是强化河道管理、保障防洪与饮水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1] 管理职责与规划体系 - 条例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 并构建了河道规划体系及规划执行与调整的刚性约束制度 [1] - 相关规划需依据河道分级管理权限进行组织编制 以发挥河道规划在水利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 [1] 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行为 - 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1] - 禁止种植高秆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 禁止设置拦河渔具 [1] - 禁止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 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1] - 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1] 需经批准的活动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开采地下资源或考古发掘等行为 需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或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1] 土地用途与耕地管理 - 强调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 并明确不得将河道滩地作为永久基本农田或占补平衡用地 [2] - 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新增林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2] - 在确保全省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的前提下 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 [2] 河道利用的精细化管理 - 在严格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河道采砂管理的基础上 对采砂统一开采管理机制、砂石采运管理单、疏浚砂综合利用和农村村民生活少量自用砂石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2] - 为便于操作实施 取消了采砂年度计划环节 简化了工作程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