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元担保未及时披露,300万元罚单来了
公司违规事件概述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违规行为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公司提供累计1.5亿元的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1] - 案涉担保已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解除并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相关情况[1]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公司被处以警告及150万元罚款相关当事人李崇新、王硕、赵雷分别被处以60万元、50万元和4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300万元[2] - 李崇新作为时任总经理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合同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 - 王硕作为时任监事及会计人员负责办理担保业务且存在不配合调查情形赵雷作为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审批资金调拨但未充分关注均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并向投资者致歉[2]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49亿元同比增长2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3万元[3] - 公司是专业从事水环境系统治理的创新型综合服务商于2023年8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