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工作指引 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人民日报·2025-10-14 06:17
工作指引要求学校在大宗食材采购上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安全。建 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集体验收,公开透明。对入库查验验收合格的大宗食材应及时入库,登 记相关信息,贮存管理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场地通风防潮,设置有效病媒生物防制设 备,与有毒、有害等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闫伊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 理工作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校园食 品安全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工作指引强调,学校应在听取学校膳食委员会、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委员会、教职工 代表大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采购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生产经营的大宗食材。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具备相应供应能力,近3 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 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