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要求严查
人民日报·2025-10-14 06:20

政策监管动态 - 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 要求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的监测与处置[1] - "阴阳价格"指定点零售药店对完全相同的药品 销售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的歧视性价格行为[1] - 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构成价格欺诈并违背医保服务协议[1] 行业影响与要求 - 医保部门需高度关注"阴阳价格"问题线索 严肃核查处置并做好常态化监测治理[1] - 各地医保部门需履行主体责任 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 强化现场检查和举报核查[1] - 对违反协议的药店将视情节采取约谈负责人 暂停医保结算 追回医保基金 暂停或解除服务协议等措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