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店对医保非医保患者采取阴阳价格 国家医保局要求严查
人民日报·2025-10-14 07:18
政策监管动态 - 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 要求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行为的监测与处置 [1] - “阴阳价格”指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 该行为被认定为歧视性价格 [1] - 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并违背医保服务协议中关于公平定价的要求 [1] 监管措施与要求 -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高度关注问题线索 严肃核查处置并做好常态化监测治理 [1] - 医保部门需履行主体责任 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 强化现场检查和举报核查 [1] - 对违规药店视情节可采取约谈负责人 暂停医保结算 不予支付或追回医保基金 暂停或解除服务协议等措施 [1] 政策目标 - 监管行动旨在严肃处理“阴阳价格”问题 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 - 最终目标是保障群众购药权益 [1]